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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产登记代理人 2023-06-09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2023年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已经发布,为准备参加考试的人员提供了明确的考试内容和要求。以下是关于2023年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大纲的一些重要信息。 一、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释增加内容
1.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林木林地权属争议调处事宜的函(自然资办函〔2021〕2154号,2021年11月19日)
2.自然资源部关于加快完成集体土地所有权确权登记成果更新汇交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号,2022年1月26日)
3.自然资源部关于开展不动产登记队伍作风常态化建设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44号,2022年8月19日)
4.自然资源部 农业农村部关于做好不动产统一登记与土地承包合同管理工作有序衔接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57号,2022年9月13日)
5.自然资源部关于印发《土地承包经营权和土地经营权登记操作规范(试行)》等文件的通知(自然资发〔2022〕198号,2022年11月8日)
6.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林业和草原局办公室关于强化业务协同加快推进林权登记资料移交数据整合和信息共享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2号,2023年1月12日)
7.自然资源部办公厅 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办公厅关于印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合同》《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监管协议》示范文本(试点试行)的通知(自然资办发〔2023〕9号,2023年2月28日)
8.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总则编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22〕6号,2021年12月30日由最高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第1861次会议通过,2022年2月24日公布,自2022年3月1日起施行)
二、规章、规范性文件及法释删减内容
1.删除原第69条:
《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若干问题的解释》(法释〔2015〕9号,2015年4月22日)
2.删除原第71条:
《国土资源部关于进一步加快农村地籍调查推进集体土地确权登记发证工作的通知》(国土资发〔2013〕97号,2013年9月3日)
三、技术规程、规范增加内容
1.《城市不动产三维空间要素表达》(GB/T 40771—2021)
2.《不动产登记数据库标准》(TD/T 1066—2021)
考生参加2023年不动产登记代理人职业资格考试时,应仔细研读考试大纲,理解各科目的考试要求和内容,制定合理的备考计划,并结合参考资料进行系统的学习和复习。同时,建议考生积极参加模拟考试和练习题(这里推荐一款口碑不错的刷题APP【聚题库】,可进行模拟试题练习),提升解题能力和应试技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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