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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会工作者(中级) 2024-10-18作者:匿名 来源:本站整理
一、报名时间
2025年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时间为:2024年11月1日至10日。考生报名包含系统注册、网上报名和确认报名共3个步骤,其中系统注册和网上报名的时间为:11月1日至10日,确认报名时间:11月6日至10日。
拟参加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含春季高考和夏季高考)的以下类型考生须按上述时间报名:
1.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高考)考生;
2.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统一考试(简称“3+证书”考试)考生(含报考高职院校的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
3.高职院校依据普通高中学业水平成绩录取(简称依学考成绩录取)考生(此类考生报名参加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的具体安排另行通知);
4.高等学校单独组织考试(含免试)及单独录取的保送生、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职教师资、残障(单招)、消防救援(单招)等类型考生;
5.报考高职院校自主招生(含现代学徒制试点等,简称高职自主招生)及中高职贯通三二分段高职学段(简称三二分段)考生;
6.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并于2025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简称五年一贯制)学生。
二、报名条件
(一)下列人员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
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身体状况符合相关要求,并符合下列条件之一:
1.具有广东省户籍,且出生后首次申报户口登记在广东(即身份证号码的前两位为44)。
2.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下同)属于符合《广东省人才优粤卡实施办法》(粤府〔2023〕29号)规定的人才优粤卡持有人,或是经省或地级市人民政府认定的符合《中共广东省委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快吸引培养高层次人才的意见》(粤发〔2008〕15号)规定的高层次引进人才。
3.父母一方属于驻粤部队现役军人,报考人员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实际就读。
4.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须符合以下要求:
(1)应届毕业生
①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连续3年学籍(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下同)并实际就读,且高考报名时具有我省户籍的。
②考生父母(含父母一方或法定监护人)为广东户籍,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1年、学籍满1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三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4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三年级开学前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③考生父母(或法定监护人)均非广东户籍,但考生取得我省户籍满2年、学籍满2年不足3年并实际就读的。即考生于高二年级开学前(时间统一截至2023年8月31日)已将户籍迁入我省,且高二年级开学前考生已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学籍并连续实际就读。
(2)往届毕业生
①持我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的。
②持外省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书,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高考报名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满1年的。
(3)同等学力人员
①户籍迁入我省满3年(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且在我省参加中考,高考录取时考生须初中毕业(含结业)满3年,并取得我省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②户籍迁入我省满18个月(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高考报名时初中学校毕业(含结业)满4年,并取得高中同等学力证明的。
5.符合《广东省人民政府办公厅转发省教育厅等部门关于做好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接受义务教育后在我省参加升学考试工作意见的通知》(粤府办〔2012〕137号)报考条件的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
6.持有香港或澳门居民身份证,同时持有《港澳居民来往内地通行证》或《港澳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香港、澳门学生。
7.持有在台湾居住的有效身份证明,同时持有《台湾居民来往大陆通行证》或《台湾居民居住证》,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的台湾省籍学生。
8.在我省定居,并在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实际就读,且持公安机关或国家移民管理局签发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外国人永久居留证》的外国侨民。
9.在我省内地西藏、新疆高中班就读的毕业生,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不在我省录取。
10.在我省就读,符合《广东省教育厅关于做好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升入高职院校有关工作的通知》规定的内地西藏新疆中职班应届毕业生,可以报名参加“3+证书”考试。
11.在我省就读,符合高校(中国科学技术大学、东南大学、西安交通大学)少年班、(北京大学、清华大学)数学英才班、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清华大学物理攀登计划、北京大学物理学科卓越人才培养计划等报考资格的非高三毕业班学生,可根据招生院校提供的资格考生名单报考,考生如需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考试成绩只能作为报考高校少年班、数学英才班等的录取依据,不能作为当年广东省普通高校招生其他院校录取的依据;清华大学数学领军计划的非毕业班资格学生只参加高考报名,不参加文化课统一考试。
12.其他符合教育部报考规定的。
(二)下列人员不得在我省报名普通高考
1.具有普通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校在校生,或已被普通高校录取并保留入学资格的学生。
2.高中阶段学校非应届毕业的在校生。
3.在高中阶段非应届毕业年份以弄虚作假手段报名并违规参加普通高校招生考试(包括全国统考、省级统考和高校单独组织的招生考试,简称高校招生考试)的应届毕业班学生。
4.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高考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
5.因触犯刑法受到刑事处罚、尚在处罚期内的。其中,未成年人按相关法律规定执行。
6.不符合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其他人员。
高考报名后,如发现考生有上述不符合报考条件的情况,由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取消其高考报名资格。
(三)其他事项
1.驻粤部队现役军人身份由省军区统一核准确认。
2.本通知所称的高中阶段学校包括普通高中、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
3.全日制高中阶段学校应届毕业生凭学校开具的应届毕业证明参加高考报名。高中阶段学校往届毕业生及非全日制高中阶段学校毕业生须取得毕业证书方可参加高考报名。
4.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依照《广东省教育厅关于规范普通高中同等学力认定工作的通知》(粤教基函〔2019〕129号)执行,具体考核认定办法可登录深圳市教育局官方网站查看。
5.具有我省户籍的应、往届毕业生,如户籍迁入时间或学籍、学历未达到上述我省普通高考报名条件的,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6.学制少于三年的高中阶段学校,其毕业生初中毕业不满3年的(时间计算到高考当年8月31日),可以在我省报名参加普通高考,但只能参加高职院校(专科)批次录取,不能参加本科批次录取。
三、报名地点
(一)应届毕业生
1.广东省户籍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以在户籍所在地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2.随迁子女考生原则上在学籍所在地报考,也可以在父母居住证所在地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二)往届毕业生
1.广东省深圳市户籍考生在户籍所在区的社会报名点报考。深圳市外户籍的往届毕业生回户籍所在地报考。
2.往届随迁子女考生在毕业学校或父母社保缴纳所在区的社会报名点进行资料审核。
(三)同等学力人员
统一在户籍所在地报考,不得在其他地市借考。
(四)社会报名点设置
我市共设立12个社会报名点,接受社会考生报名。深圳户籍的往届生、市外学校就读回深报考的考生需到社会报名点报名。报名点安排情况如下:
(1)罗湖社会报名点(行知职业技术学校)负责罗湖区户籍考生;
(2)福田社会报名点(红岭中学)负责福田区户籍考生、消防救援(单招)考生;
(3)南山社会报名点(南头中学)负责南山区户籍考生;
(4)盐田社会报名点(盐田高级中学)负责盐田区户籍考生;
(5)宝安社会报名点(宝安中学、龙津中学)负责宝安区户籍考生(其中宝安中学报名点负责新安、西乡、航城、石岩街道辖区范围内的考生;龙津中学报名点负责福永、福海、沙井、新桥、松岗、燕罗街道辖区范围内的考生);
(6)龙华社会报名点(观澜中学)负责龙华区户籍考生;
(7)龙岗社会报名点(龙城高级中学、横岗高级中学)负责龙岗区户籍考生(其中龙城高级中学报名点负责龙城、平湖、龙岗、宝龙、坪地街道辖区范围内的考生;横岗高级中学报名点负责园山、横岗、坂田、南湾、吉华、布吉街道辖区范围内的考生);
(8)坪山社会报名点(坪山高级中学)负责坪山区、大鹏新区户籍考生;
(9)光明社会报名点(光明区高级中学)负责光明户籍考生;
(10)深圳鹏城技师学院负责我市技工学校应往届毕业生。
我市社会报名点考生采用手机预约的方式办理高考报名手续。2024年10月28日起可通过“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微信公众号”考生服务栏目预约办理。预约成功的考生须按预约时间段持预约短信、报名材料到指定的社会报名点报名。
四、报名办法
(一)报考方式
高考报名前,各学校在高考报名系统中核对报名点代码,考生属性与考试科目之间关系说明(附件1)。各学校可根据本校的实际,组织考生自行上网填报高考报名信息或在学校集中填报。高职院校五年一贯制录取且2025年进入高职阶段学习学生的确认工作由所属高职院校负责。
(二)考生报名基本流程
1.考生注册。考生应先进入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网址为:https://pg.eeagd.edu.cn/ks),凭姓名、证件号注册考生账号,设置密码,并绑定手机号。
2.报名资格初核。报名前,考生应事先准备符合我省报考资格的相关证明材料(含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籍、学历等材料),在所在学校或社会报名点进行报名资格初核。考生类型与所需报名材料清单(附件3)。应届毕业生可由所在学校事先核准考生报考条件和材料,到学校集体办理报考手续。往届毕业生、社会人员须持报名材料到社会报名点办理报考手续。经初核符合我省高考报名条件的考生,由学校、社会报名点派发考生号。考生须提供真实的报名材料(含加分和优先录取资格材料),如发现有弄虚作假情况的,将纳入诚信体系严肃处理。
3.网上报名。凭个人证件号码或注册时填报的手机号码和注册时设置的密码登录广东省普通高考报名系统进行网上报名。网上报名时,考生须认真阅读报考须知,签订《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附件4),并按系统指引,录入本人的基本信息(含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选择考科目在内的报考信息、联系方式、个人简历、家庭情况等),上传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身份证明材料(其中身份证号44开头的广东户籍考生如经高考报名系统核查户籍信息验证通过的,无需上传),采集和上传相片,并交纳报考费。上传的报名材料支持JPG/PNG/PDF文件格式,大小不超过2M,其中身份证要求上传正反两面、居民户口簿要求上传首页、户主页、父/母亲或监护人页、考生本人页,考生可提前准备好电子文档,方便报名时上传。
4.确认报名。网上报名完成后,考生还须在规定时间内持二代(或三代)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学籍、学历等证明材料到学校、社会报名点办理确认报名手续。确认报名手续包括确认报名资格、校对和核准报考信息等。具体报名办法按《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招生统一考试报名实施细则》(附件5)进行。
(三)考生号编排规则
我省高考考生号采用10位编制,其中第一,二位为地市码;第三,四位为县区码;第五位为考生属性码,“1”代表普通类(物理),“2”代表普通类(历史),“3”代表体育类,“4”代表艺术类,“6”代表单考单招类,“8”代表“退役士兵”类,“9”代表“3+证书”类;第六至十位为流水号,其中第六位为“9”的是随迁子女考生。每个考生只能有一个高考考生号。
保送、运动训练、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职教师资、残障(单招)、高职自主招生、高职三二分段、依学考成绩录取、五年一贯制、消防救援(单招)属于单考单招类型,不参加夏季高考统考,采用考生属性为“6”的考生号报名。单考单招类考生如需参加统考或兼报其他科类考试,应使用相应属性的考生号报名。
(四)选考科目要求
根据教育部2021年修订的《普通高校本科招生专业选考科目要求指引(通用版)》,拟参加2025年广东省普通高考的考生可参考2024年在粤招生高校本科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可查阅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编制发行的《广东省2024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或咨询相关高校,了解目标高校招生专业(类)的选考科目要求。实际招生高校和招生专业以《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专业目录》公布为准。
五、特殊考生报名材料办理与审核
(一)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
户籍从外省迁入我省的考生,高考报名前,应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应届毕业生学籍户籍审核表》(附件6.简称《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毕业生须提前办理《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报名往届毕业生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7.简称《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经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签署意见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的,才能在我省正常报考,并填报本专科批次院校志愿;签署意见为“仅限报高职院校”的,只能填报高职(专科)批次院校志愿。仅报考高职院校的中职学校毕业生(含五年一贯制、高职三二分段、“3+证书”专科批次、高职自主招生)无需填写《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办理流程。考生注册成功后,在网上填写并打印《学籍户籍审核表》或《报名资格审核表》后,应届毕业生连同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等材料提交所在学校集体办理《学籍户籍审核表》;往届生携带身份证、居民户口簿、高中阶段学校毕业证到社会报名点办理《报名资格审核表》。
2.学校审核。应届毕业生所在学校负责《学籍户籍审核表》内容的初核工作,包括核对《学籍户籍审核表》信息与相关证件信息是否一致,学籍和实际就读情况是否属实等。审核完成后,由学校校长签名,并盖学校公章后,提交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
3.区教育行政部门审核。区教育行政部门根据学校、社会报名点的初审情况,审核《学籍户籍审核表》和《报名资格审核表》,给出“材料已核,同意报名高考”或“仅限报高职院校”或“不同意在我省高考报名”的审核意见并签名盖章。审核结果在高考报名系统上提交,各学校、社会报名点要及时告知考生。
(二)随迁子女考生
根据《深圳市招生考试办公室关于做好2025年普通高考随迁子女考生报考资格审核工作的通知》要求,考生在高考报名前应提供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和相关的资格证明材料由所就读的学校初审,并在系统上提交,审核通过后办理《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附件8)。审核通过的随迁子女应在网上报名时间内登录高考报名系统输入《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的相关信息,并在报名确认时持本人身份证、居民户口簿、父母居住证、父母社保(含养老保险和医疗保险)缴费证明等相关资格证明材料和审核通过的《广东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资格审核表》按要求到就读学校或社会报名点办理报名确认手续。不符合我省报名条件的随迁子女,所在学校应及早做好解释和学生分流工作,引导学生尽早回户籍所在地参加高考报名。尤其是艺术类、体育类、中职类等特殊类型考生,因考试时间较早,一旦错过当地高考报名将无法安排考试。
已错过户籍所在地高考报名时间,需要由省考试院协调回原户籍地参加高考报名的考生,应向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由各学校汇总后于2024年11月10日前报市招考办。
(三)残疾人考生
残疾人考生在网上报名时应在高考报名系统上填写相应的残疾信息。根据《教育部 中国残联关于印发残疾人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17〕4号)规定,符合条件的残疾人考生可以申请在普通高考中佩戴助听器、使用光学放大镜、使用大字号试卷、延长考试时间、免除英语听说考试等合理便利。办理流程如下:
1.考生申请。残疾人考生凭本人身份证、二代残疾人证,填写《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申请表》(附件9)在高考报名期间向学校提出正式的申请,由专家组进行现场确认和评估。无残疾人证考生不能申请合理便利。肢体残疾申请延长考试时间的考生,应在申请表中说明考生肢体残疾的具体情况,是否影响书写,必要时可附医院诊断报告。
2.市审核评估。市招考办联合残联、卫生等相关部门专业人员组成专家组,对考生的申请材料和残疾情况进行现场评估,形成《残疾人报考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考合理便利专家评估表》(附件10)。
3.结果告知。省教育考试院将联合省残联、医疗专家进行复核,最终审核结果由省教育考试院通知(残疾人考生具体操作流程,市招考办将另文通知)。
(四)“3+证书”考生
“3+证书”考试的报考对象为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成人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毕业生(包括退役士兵、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其中,全日制教育的中等职业学校(含职业高中、中专、技工学校、技师学院)应届毕业生可持学校应届毕业证明报考,入学时由录取高校审核毕业证原件,无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的学生,不予报到和注册。中等职业学校往届毕业生及非全日制的中等职业学校(含成人中专等)毕业生持毕业证书报名。
“3+证书”考生报名时须获得相应职业技能证书,种类包括教育部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广东省中等职业技术教育专业技能课程考试证书”(简称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部分职业资格证书,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退役士兵凭退役证可以报考。西藏新疆内职班应届毕业生由考生联系就读学校报考。
已取得教育部教育考试院(考试中心)颁发的英语或计算机等级考试证书和省教育考试院颁发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的考生,在高考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证书信息;未自动关联的其他证书,由考生据实填写证书信息,录取前将核查是否属实。未取得证书,但已报名参加2025年1月由省教育考试院组织的专业技能课程证书考试的考生,可先报名,并在春季高考填报志愿前取得证书,方可参加“3+证书”考试的填报志愿和投档录取。获得专业技能课程证书,但未能通过高考报名系统核验的考生,需于填报志愿前携带本人身份证、证书原件、复印件到学校办理证书确认手续。退役士兵持身份证和退役证办理相关手续。
持人社部门职业技能鉴定考核机构(各级职业技能鉴定指导中心)组考和颁发的部分职业资格证书(证书名称可参见2025年普通高校招收中职毕业生考试招生工作的有关文件)和卫生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护士执业资格考试成绩合格证明或护士执业证书的考生,报考时须如实填写证书名称、证书号码等信息,并上传证书图片。
已获得“1+X证书制度试点”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下称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报名时,系统会自动关联考生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若系统未能关联到考生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考生可在系统中填写相关信息,并上传证书电子版等证明材料。尚未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但在2025年3月1日前可获得职业技能等级证书的考生,还须在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前联系学校补充相关证书信息。我省2025年春季高考志愿填报时间另文通知。报名完成后,省教育考试院将统一核查考生所填报的职业技能等级证书信息。
考生须对填写证书信息的真实性负责。招生院校在录取、入学时须对职业资格证书进行核验。职业资格证书不符合招生专业要求或未能通过核验的考生作退档或退学处理。建档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证和职业技能证书的复印件须放入档案。
(五)体育艺术类(含体育类、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戏曲类,下同)考生
体育艺术类文化课考试科目和普通类文化课考试科目一致。其中,首选科目物理或历史均可。
艺术类专业能力考试分为省统考和校考。音乐类、舞蹈类、表(导)演类、播音与主持类、美术与设计类、书法类六个类别省统考由广东省教育考试院组织,采取全省统一命题、统一考试、统一评卷(面试评分)的形式,戏曲类实行省际联考,艺术类考生只能选择其中一种,不得兼报;其中,音乐类考生在音乐教育、音乐表演(声乐)、音乐表演(器乐)三个专业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播音与主持类考生在普通话、粤语两个专业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表(导)演类考生在戏剧影视表演、服装表演、戏剧影视导演三个专业方向选择填报并允许兼报。校考由招生院校自行组织,参加校考的考生必须报名参加相应艺术类专业的省统考。
体育、艺术类考生报名时,需认真了解体育、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的相关政策,具体内容详见《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体育类专业招生报名及考试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广东省2025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考试招生办法的通知》。
六、考试费用
考生须按规定交纳考试费。考试费标准按照《广东省发展改革委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规范全省教育部门教育考试行政事业性收费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粤发改价格〔2022〕442号)执行。文化科考试费和艺术类、体育类专业能力(术科)考试统考费一同交纳,实行网上交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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